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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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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生产加工
所在地区:天津 天津
联系卖家:赵律师
手机号码:18526067356
公司官网:www.Daihaojulawyer.com
企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广开四马路262号承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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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代号菊,承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前公诉科副科长,荣获个人三等功两次,天津市十佳公诉人、天津市公诉人、法治建设**标兵。《检律三人行》客座嘉宾、天津经济广播特邀点评嘉宾律师。处理过上千起案件,包括数十起轰动**的要案,积淀深厚的**知识,又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帮您争取您的合法权益,寸步不让!人生危难......

天津**罪律师在线咨询-承讼律师事务所

产品编号:1000000000000010634                    更新时间:2020-10-30
价格: 来电议定
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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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建设工程索赔程序,索赔主要程序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意向,调查干扰事件,寻找索赔理由和证据,计算索赔值,起草索赔报告,通过谈判、调解或仲裁,终解决索赔争议。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施工单位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施工单位的其他经济损失,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各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 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顶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施工单位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建设单位的反索赔的时限与上述规定相同。


根据部分的篇幅可能很大,其具体内容随各个索赔事件的特点而不同。一般地说,根据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已递交索赔意向书的情况;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所附的证据资料。  在写法结构上,按照索赔事件发生、处理和终解决的过程编写,并明确全文引用有关的合同条款,使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能历史地、逻辑地了解索赔事件的始末,天津**罪律师咨询,并充分认识该项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计算部分。索赔计算的目的,是以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自己应得经济补偿的款额或延长时间。如果说根据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能否成立,则计算部分的任务就是决定应得到多少索赔款额和工期。前者是定性的后者是定量的。  在款额计算部分,施工单位必须阐明下列问题:1索赔款的要求总额;2各项索赔款的计算,如额外开支的从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所失利润;3指明各项开支的计算依据及证据资料,施工单位应注意采用合适的计价方法。至于采用哪一种计价法,应根据索赔事件的特点及自己所掌握的证据因事而异。


业主的行为潜在着索赔机会。  1、因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中的错误、漏项或与实际不符,造成中标施工后突*原标价或合同包价造成的经济损失;  2、业主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场地;  3、业主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补偿、房屋**、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导致施工场地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施工条件;  4、业主未按合同规定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或虽接至约定地点但没有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5、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或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没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没有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6、业主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或者提供的数据不符合真实准确的要求;  7、业主末及时办理施工所需、批文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而影响施工;  8、业主未及时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商;  9、业主未及时**有关单位和承包商进行图纸会审,末及时向承包商进行设计交谈;  10、业主没有妥善协调处理好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接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而影响施工顺利进行;  11、业主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应由业主提供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  12、业主拖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如拖延图纸的批准、拖延隐蔽工程的验收、拖延对承包商所提问题进行答复等,造成施工延误;  13、业主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  14、业主要求赶工;  15、业主提前占用部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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