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外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禅城企业**顾问律师,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当事人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合意的,可以协议离婚,一是通过人民i法i院由诉i讼程序解决。当然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建议能通过诉i讼程序由我国法i院作出判i决的方式离婚。因为,有些**只承认法i院的判i决的离婚。
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佛山企业**顾问律师,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企业**顾问律师,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
如居住在国外的一方已向居住国起诉,居住在国内的一方可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步骤,对此我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
(二)夫妻双方均是居住在国外的华侨,他们要求离婚的,原则上应向居所地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如他们原先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高明企业**顾问律师,因各种原因,居住地有关机构不受理时,双方可以回国向原结婚登记**或结婚登记地人院申办离婚。如双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时,当事人可办理**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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