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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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江苏 苏州
联系卖家:吕亚
手机号码:13306137009
公司官网:www.gusulawyers.com
企业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718号二楼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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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9月,是一家合伙制性质的律师事务所,该所有专职执业律师有8名,实习律师3名。我事务所立足于苏州,面向**海内外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服务领域涉及**、房地产、**并购、知识产权、货物买卖、进出口贸易、海商、海事等各类民商事**、仲裁的代理以及**辩护,**业务......

**执行案件代理-平和成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南通执行

产品编号:1000000000000719716                    更新时间:2020-12-01
价格: 来电议定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经济**,婚姻家庭,**案件
  • 公司官网:www.gusulawyers.com
  • 公司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718号二楼西

联系人名片:

吕亚 13306137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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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执行

   通常方法根据《民事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fa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方法:

1.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fa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疑难执行案件,腾出房屋或土地,**执行,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2,南通执行,强制执行**文书指1定的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fa院执行人员按照**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1定的行为。

3.强制加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1务**和**迟延履行金。


执行

     

通常方法根据《民事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fa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文书zhi定的财物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文书zhi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不能被认定为“wei一住房”的情况有:

人民fa院在执行程序中查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案件代理,不能认定被执行人仅有“一处住房”,应当予以执行:

(1)一审、仲裁案件li案受理后,被执行人因转让其他住房而形成一处住房的;

(2)被执行人在城镇虽只有一处住房,但在当地(县级的市、县、区)农村有宅基地并自建住房的;

(3)被执行人的一处住房用于出租、出借的;

(4)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连续一年以上未居住的;

(5)—处住房系执行案件zhai务所指向的标的物的;

(6)其他不宜认定为“一处住房”的情形。


**执行案件代理-平和成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南通执行由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提供。“经济**,婚姻家庭,案件”就选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公司位于: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718号二楼西,多年来,平和成律师事务所坚持为客户提供好的服务,联系人:吕亚。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来函,亲临指导,洽谈业务。平和成律师事务所期待成为您的长期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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