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应当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第七条 生态环境部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依法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检测中心,应当即时告知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二)对不属于生态环境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予受理,并告知建设单位向有关**申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或者“黑名单”的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编制的,应当告知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可以当场补正的,应当允许建设单位当场补正;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建设单位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出具电子受理通知单;**规定需要保密的或者其他不适宜网上受理的,出具纸质受理通知单。
环评报告书
根据《环评法》17条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环境检测中心-兆锦环保(图)由武汉兆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武汉兆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环境技术咨询,环境检测”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兆锦环保”品牌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为先,用户至上”的原则,使兆锦环保在环保项目合作中赢得了众的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