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与公告
对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生态环境部依法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对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不予批准情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生态环境部依法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生态环境部应当自作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生态环境部网站向社会公告审批决定全文,并依法告知建设单位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的权利和期限。**规定需要保密的除外。
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期限,依法不超过六十日;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期限,依法不超过三十日。依法需要进行听证、**评审、技术评估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
共享产业园区环境质量和规划环评信息。统筹安排产业园区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建设,大气、水等环境质量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结果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非在线数据存档备查,督促排污企业落实自行监测责任,建立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文件、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等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并与入园建设项目及时共享。
规划环评技术机构应提供客观科学的技术服务。受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委托承担规划环评工作的技术机构,环境检测公司,应恪守职业道德,提高技术能力,加强规划环评质量管理,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开展工作。如实向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反映区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和规划实施面临的生态环境制约因素,在规划环评阶段与园区管理机构保持充分互动,客观、科学地提出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污染物减排建议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切实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评价基本任务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任务包括: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危害(包括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位变化),并针对这种影响和危害提出防治对策,预防与控制地下水环境恶化,保护地下水资源,为建设项目选址决策、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按本标准划分的评价工作等级,开展相应深度的评价工作。
环境检测公司-兆锦环保公司由武汉兆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武汉兆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是从事“环境技术咨询,环境检测”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