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当时张良和妻子在家做小生意,生活虽然不富裕,但每月赚的钱足够填饱一家三口人的肚子。“去长春吧,咱哥俩发展点事业,有大钱赚谁还在乎这点小钱儿呢。”听到王峰的话,张良有点动摇。回家考虑了一宿,张良同意跟王峰去长春。他与在服刑期间认识的朋友张良一起,半年时间内打开了10多家房门,价值5万余元的财物被他们收入囊中。5月15日,他们决定偷完一家便收手,可是已经晚了。


第二天,他再次来到这个小区,还是用望远镜确认了同一栋居民楼的住户,同样是锡纸锁,不到10秒钟就进入人家家中,了铂金项链1条、铂金戒指1枚,合计价值7700多元。 21日,孙窃一案在下关开庭。面对指控,孙强表示认罪。“我在外面没有正式工作,主要收入来源于推销酒水拿点回扣。”孙强说,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的还是因为缺钱。当法官问他是否愿意偿还被害人损失时,他却说不愿退出金手镯,“那是我送给老婆的,不能再要回来。


吴灿说,他们想买一套锁工具,对方问买工具干吗,吴灿说防止钥匙丢在家里,这样就不要花钱找锁匠了。见此,对方说可以,通过***宝账户付款,吴灿可以先验货,满意了再付款,不满意可以退货。三人一起琢磨了一会,发现这种开工具只能开启锁芯是“一字型”的防盗门。三人决定,先找“一字型”防盗门下手。几次试验成功后,2012年4月上旬的某一天,吴灿等人来到雨花台区胜利南苑小区,利用锁工具,进入被害人家中,窃得现金900元以及黄金饰品若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