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包括三种情形:一是房屋未经验收即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二是房屋验收时发现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三是房屋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经核验发现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前两种情况,房屋根本不允许交付使用。第三种情况,首先应通过检验确定主体结构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在确定此前提下,买受人可依法行使索赔权利。

【律师提醒】
如果买房人在房屋交付时发现了房屋质量问题,应当拒绝接收房屋,并要求立即修理整改。否则,一旦购房人接收了房屋,则对所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就会仅履行对房屋的质量保修义务,而不会向买房人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了。这也正是实践中开发商不顾交房条件强行向买房人交房的主要原因。对这种强行交房的行为,买房人应当坚决予以拒绝。所以,本案中张先生的一边保留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据,一边拒绝收房,这种理性***的做法无疑是值得购房人借鉴的。

【律师提醒】
对于面积误差问题的处理方法,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购房合同中自行作出约定,而且一旦合同中作出了明确约定,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只有在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融创武汉***顾问是谁,才能适用高人院解释规定的3%面积误差比的处理方法。 当然,为了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购房人好在购房合同中对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出现实测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情况下的各种差异处理方式均做出相应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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