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购房人由于对房屋质量问题的种类及其后果不了解,以至于在发现商品房质量问题后处置失当:有的小题大做,对一般质量问题提出巨额索赔甚至要求退房,结果是输了官司又赔钱;有的委曲求全,草草办理了收房手续,入住后才发现房屋有严重质量缺陷。而正确的做法是,对待商品房质量问题,必须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根据高人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依法提出相应的索赔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具体可按以下三种类型和方式进行索赔

及时行使合同的解除权。如果合同符合解除条件,而承又决意解除合同,则应及时发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书,并要求出接收房屋。同时,要注意保留邮政送达解约通知的邮寄凭单,并好办理送达公证。
及时行使对合同解除的抗辩权。对于出送达的解约通知,如果承不同意合同解除,而双方又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异议期间,则承应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及时向人院起诉,否则,人院将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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