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
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陕西 西安
联系卖家:吴经理
手机号码:17782797686
公司官网:www.wnlvshi.com
企业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街道登高路旺座曲江F座2701室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是经司fa厅、陕西省司fa厅审核批准成立的合伙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均为具有多年执业经验的律师。本所位于环境优美西安市雁塔区南三环辅路旺座曲江F座,配备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工作环境优雅。本所设有**顾问业务中心、公司业务部、**证券业务部、刑shi业务部、民事业务部、行政业务部、......

威能律师事务所(图)-房产买卖律师-房产买卖

产品编号:1000000000005615661                    更新时间:2021-12-10
价格: 来电议定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服务,案件代理,企业**顾问服务
  • 公司官网:www.wnlvshi.com
  • 公司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街道登高路旺座曲江F座2701室

联系人名片:

吴经理 17782797686

联系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看到的

产品详情
房屋转让的禁止情形

       房屋转让禁止即不允许房屋转让,一般而言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该土地上所建房屋均是允许转让的,但是出于保障***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特定情况下房屋禁止转让。根据规定,以下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未按约定***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未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禁止房屋转让;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房产买卖律师,进行***开发,房屋建设工程未完成开发***总额25%以上,或成片开发土地未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的,禁止房屋转让;

  (3)被相关***查封或者限制房地产权利的,禁止房屋转让;

  (4)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的,禁止房屋转让;土地使用权被收回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期满未续签或因公共目的被收回等情形。

  (5)房屋属于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禁止房屋转让;

  (6)房屋存在权属有争议的,在争议确定前禁止房屋转让;

       (7)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禁止房屋转让;

        存在禁止房屋转让情形,不得办理房屋转让手续,但是房屋转让合同若无无效或可撤销情形,房屋转让合同效力不受影响,因禁止房屋转让未能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的,可要求承担违约责任。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处理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问题,我们以为您提供服务,房产买卖协议,期待与您合作。





?房屋租赁合同的特征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者将房屋提供给承租者使用,承租者***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者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以房屋为标的的租赁合同。一般租赁合同与房屋租赁合同相比具有如下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以房屋为标的,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房屋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间转移所有权的,受让人需受房屋租赁合同的约束,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不得要求承租者返还租赁物,合同相对性相对有所扩大。

        3、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者享有优先购买权。而其他租赁合同不存在优先购买权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事关租赁双方合法权益,房产买卖,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应遵循***规定,以避免争议。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处理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问题,房产买卖税费,我们以为您提供服务,期待与您合作。



        房屋出租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依法定或约定将房屋出租给他人,承租者***租金的行为。但是并非所有房屋均允许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属于不合法建筑的,不得房屋出租;(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不得房屋出租;(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不得房屋出租;(4)有***、***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房屋出租。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处理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问题,我们以为您提供服务,期待与您合作。



威能律师事务所(图)-房产买卖律师-房产买卖由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提供。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力求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威能律师事务所——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街道登高路旺座曲江F座2701室,联系人:吴经理。同时本公司还是从事企业律师,西安常年企业***顾问,企业***服务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电话:029-89138957传真:029-89138957联系人:吴经理 17782797686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街道登高路旺座曲江F座2701室主营产品:**服务,案件代理,企业**顾问服务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店铺主体: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