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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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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北京 北京
联系卖家:行律师
手机号码:18500766800
公司官网:bjjklsswsgs.tz1288.com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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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京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坤律所”)是一家从事行政诉1讼业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由原在人min法1院、人民检察1院和律师机构作过的多位资1深律师组建而成。同时我所聘请了一批国内的法学和其他人员为顾问。京坤律师始终坚持“接受委托誓达使命一息尚存**到底”的服务理念,奉行强烈的团队精神,精诚合作,为......

房屋买卖***律师电话-北京京坤-平谷区房屋买卖

产品编号:1000000000005930197                    更新时间:2021-12-17
价格: 来电议定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房屋**,土地征收,行政强拆,民商事代理
  • 公司官网:bjjklsswsgs.tz1288.com
  •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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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律师 1850076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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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24.房屋交付使用后,***迟迟办不下来,开发商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高人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规定的***机构计收逾期***的标准计算。”上述条文规定了开发商逾期办理***应承担的责任。

实际生活中,***迟迟办不下来,有部分原因是因为开发商出售手续不能及时办理齐全。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在一定的期间拿不到***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好约定办理***的期限,将时间约定明确,以防开发商恶意拖时间。




案例六:限贷政策实施,买方并不必然有权解约

本案中,张某为购买房屋与房产公司签订认购书,约定***首期房款为总房款的20%,其余80%的款项通过***方式***。合同同时约定,如张某申请额度与***批准额度产生差额,平谷区房屋买卖,无论何种原因,张某应当在签署正式买卖合同起30日内自金补足差额。认购书签订后,***出台限贷政策,买房的首付比例提高为30%,张某因首付比例提高无法与房产公司继续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启起诉要求房产公司返还已经***的房产保证金。经过审理认为,张某的首付比例由于***政策改变为30%,但是,根据合同的约定,房屋买卖律师咨询,首付款的差额要求张某自行补足,因此张某要求解除认购书和退还保证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出卖人一房二卖,房屋买卖***律师电话,先取得权属登记买受人的权利并不当然优先保护



毛某于2018年取得一套***安置房。当年10月,毛某与赵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该套安置房出售给赵某,赵某付清房款并装修入住后,毛某因结欠王某的到期***未归还,遂约定以该套安置房来抵偿***,并且将房屋的权属登记办理到了***人王某的名下。王某在取得房屋的产权登记后,以产权人身份起诉,要求已经付清房款并且实际入住的赵某迁让房屋,而赵某则另案起诉,要求确认王某与毛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经审理后认为,出卖人一房二卖的,应当认定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均有效。取得权属登记人的权利,应优先保护。但本案中毛某与王某名为房屋买卖合同,实质为以房抵债,王某虽然取得了权属登记,但是王某明知房屋已经出售给了赵,仍然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恶意明显,而王某陈述在签订合同时未到现场查看房屋的情况,并不了解已经有人入住,房屋买卖代理费,该陈述明显不符合常理。根据日常经验法则,应当推定王某对房屋已经有赵某购买,并且占有使用的事实为明知,因此王某与毛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恶意,损害第三人赵某的利益。根据《典》第505条的规定,王某与毛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已经***房款并且装修入住的赵某的合同权利应予优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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