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涉案房屋登记有他人的户籍也可能影响房屋再次出售时的价值,或者房屋再次出售时涉及该事项的违约责任,因此即使买方自身没有落户的需求,也应就该事项与卖方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有所约定。出卖人也应注意交易房屋是否存在非本人或家庭登记的户籍,期房买卖***律师多少钱,以及自身是否能够履行将户籍迁出的义务,从现实情况来看,该类案件中卖方往往是因为客观条件所限无法履行该义务。由于该项违约责任往往在超过一定时限后按日计算,卖方一旦未履行迁出义务,将承担较高金额的违约金。
案例二:以骗贷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019年6月17日,王某和李某签订存量房买卖契约,约定李某购买房屋并款。6月25日购房人李某出具承诺书。内容为因经营急需资金,向王某求借涉案房屋一套,海淀区期房买卖,通过过户方式取得资金。该房屋虽然过户,但并非双方真实买卖交易,而是暂借,李某保证五年内还清房贷并将房屋过户至王某名下。本案经过审理后认为,期房买卖合同有问题,买卖双方通过签订合同办理房屋买卖手续,达到骗取***的目的,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目的,根据《典》第505条的规定,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关于房屋“按揭”合同***案件中的几个问题的分析与探索
四、购房者抛房断供引发的***责任分析
抛房断供是近来房地产市场低迷,房屋成交量下降,以及房屋价格下行压力增大背景下出现的新情况,抛房断供者大多为***性购房者,对他们来说购买房子不是为了居住,而是为了房屋增值,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在房屋市场价格下行的形势下,当房屋的市场价值小于***性购房者的剩余还款总额和***时,***性购房者就会违反合同的约定,期房买卖合同***,抛房断供,意欲将房屋价格下行的风险转嫁给***和开发商。
购房者抛房断供是一种实质的违约行为。给按揭***的资金安全带来了重大风险。购房者抛房断供后,***一方面可以通过《合同法》有关违约的规定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来挽回损失或者督促购房者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和开发商签订的保证、回购条款要求开发商回购购房者抛弃的房屋,将房屋价款优先受偿,对于不足部分可以追究开发商的保证责任,直到偿还全部房屋。
北京京坤(图)-期房买卖合同***-海淀区期房买卖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力求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北京京坤——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联系人: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