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提醒】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可以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如果出未将所售房屋出租的事实告知善意的买受人,在线免费武汉律师,则应当赔偿因此给买受人带来的损失。本案中,诉争房屋已经为唐女士所有,但刘先生与赵某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14年3月4日方到期,故刘先生有权继续租住房屋至租赁期满,离婚武汉律师在线咨询,当然其也要按照原约定向唐女士***房租。至于唐女士因继续履屋租赁合同,而导致其不能占有、使用房屋的“损失”,因其在买房时对所购房屋租赁的事实是知情的,其无权向赵某主张赔偿,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对于房屋交付前对比较明显的或者已知的质量问题,交通事故武汉律师在线咨询,购房人应在房屋交付时要求出卖人予以修复。
因为购房人在接受房屋时,一般要对房屋进行必要的验收,这也是购房人应该行使的注意义务,经验收后确信没有质量问题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应立即找开发商,要求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在其解决好该问题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武汉律师在线,并索要书面凭证。

(一)买方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权属登记费及***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4、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二)卖方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满5年并且是住房的可以免除)。
3、营业税:差价乘以5.5%(***未满2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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