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发明原则,是指同一发明创造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专利权授予先做出此项发明创造的人,而不问其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早晚。企业拥有专利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必要前提条件。企业可以通过专利获得贴息。但由于在采取此项原则时,在确定谁是先发明人的问题上往往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因此,世界上只有美国、加拿大和等少数***采用这种原则。

按照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创造分别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时,新型专利申请,有两种处理的原则:一个是先发明原则,一个是先申请原则。发明专利: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凡以书面、磁带、唱片、照相、口头或使用等方式公开的,即丧失其新颖性。有些***采用世界新颖性,有些***采用国内新颖性,也有些***公知以世界范围为标准,公用以本国范围为标准。

各国专利***定不同,中国和多数***都要求发明应具备新颖性、***性和工业实用性。新颖性指在提出专利申请之日或优先权日,黄山专利申请,该项发明是现有技术中所未有的,即未被公知公用的。***性也称创造性,指发明在申请专利时比现有技术***,其程度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人员不是显而易见的。实用性指发明能够在产业上制造和使用。各国对专利申请的审查有不同的要求,基本上实行两种不同的制度。有的***实行形式审查制,即只审查专利申请书的形式是否符合***的要求,而不审查该项发明是否符合新颖性等实质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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