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中开发商迟延办理***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开发商应当向王某某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合同中对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不能取得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在线咨询律师免费解答,则王某某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主张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对开发商的该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则王某某可以根据高人相关解释的规定,享有要求开发商承担具体违约责任的选择权。其一,由于开发商迟延办理***已经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一年以上,故王某某有权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其二,如果王某某不选择解除合同,则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其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规定的***机构计收逾期***的标准***相应数额的违约金。

【律师提醒】
本案的案由属于商品房买卖***之诉,劳动合同律师咨询在线,并不是环境污染侵权之诉,不须讨论环境污染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律师在线咨询,因此开发商认为其不是噪声污染的加害者的抗辩理由是不能成立的。作为开发商,在进行住宅开发时应当根据小区的位置事先考虑噪声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设计要求,这是其作为卖方的义务。当然,婚姻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本案中如果开发商事后能够与立交桥的主管单位协商,通过加设隔音设施降低交通噪声,使小区住宅内的噪声降低到不影响居住的范围,则也就可能不会退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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