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5
|
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湖北 武汉
联系卖家:楼律师
手机号码:18707164185
公司官网:www.yinghezhuo.com
企业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19号泛悦城T2写字楼1006室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公司化管理的律师事务所。律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公司**、税务合规、劳动人事、知识产权、商事争议等**服务,陪伴企业设立、成长、发展的整个生命周期。“鹰和卓”之名中的“鹰卓”,由enjoy音译而来,寓意鹰卓律师雄鹰展翅,锐意高远,积极进取,卓尔不凡的精神追求,也体现了鹰卓律师“......

武汉股东收益分配权律师来电咨询

产品编号:1000000000007955754                    更新时间:2022-02-10
价格: 来电议定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服务
  • 公司官网:www.yinghezhuo.com
  • 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19号泛悦城T2写字楼1006室

联系人名片:

楼律师 18707164185

联系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看到的

产品详情





经济适用房的新老划断:相关政策、***规定的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买卖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当事人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可予支持。政策、***有新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出卖人转让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原购房合同系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签订,当事人又在转让该已购房屋的合同中约定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届满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该房屋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律师提醒】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可以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如果出未将所售房屋出租的事实告知善意的买受人,则应当赔偿因此给买受人带来的损失。本案中,诉争房屋已经为唐女士所有,但刘先生与赵某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14年3月4日方到期,故刘先生有权继续租住房屋至租赁期满,当然其也要按照原约定向唐女士***房租。至于唐女士因继续履屋租赁合同,而导致其不能占有、使用房屋的“损失”,因其在买房时对所购房屋租赁的事实是知情的,其无权向赵某主张赔偿,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一般可以从以下情形考虑是否构成“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一般应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武汉股东收益分配权律师,并可要求赔偿损失;确实无法修复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二是看经修复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胁购房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如果该房屋经修复后仍然不能保证购房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购房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三是看经多次维修后房屋是否仍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而导致无法正常使用,并严重干扰和影响了购房人的生活。如果是,则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






武汉股东收益分配权律师来电咨询由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提供。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在***服务这一领域倾注了诸多的热忱和热情,鹰和卓律所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辉煌。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楼律师。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电话:027-87534898传真:027-87534898联系人:楼律师 18707164185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19号泛悦城T2写字楼1006室主营产品:**服务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店铺主体: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