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办理具体流程
受理:受理县(市)区(开发区)初审过的申请材料
审查:受理县(市)区(开发区)初审过的申请材料
决定:对符合法定要求的,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办结:制作《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天津广播***制作,通知县区领取
1、申请人提交《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材料。经初审,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决定不予受理的,天津广播***制作经营,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受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的权利。
2、市级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到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
3、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具备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所需经营场所、办公设备等条件,提交局长办公室或局***决定。
4、根据局长办公会或局***决定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天津广播***许可证,不予许可的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的权利。
影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是什么
影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是什么
《影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是根据《广播***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对设立广播***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凡设立广播***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制作经营活动均应当取得《广播***制作经营许可证》,也就是《影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影视制作许可证是一种较为通俗的称呼,有些人习惯的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称为影视制作许可证,影视制作许可证也叫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分为两种:影视制作许可证(甲种)和影视制作许可证(乙种),甲种证的要求较高一般申请是不可能达到要求的,所以一般都是申请乙种,影视制作许可证乙种证申请机构是地方的地方广播电影电视局。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是制作电视剧必要的,分为甲种证和乙种证。甲种证是乙种证的升级版,必须先申请到了乙种证才可以去申请甲种证,而甲种证的好处就在于可以引进外资电视剧的发行和立项。
影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审核程序
(一)受理:
受理中心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查验,当场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广播***制作,并在24小时内将申报材料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分办至广电处审核。
(二)审核:
1、广电处经办人员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初审意见(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理中心,由受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材料期间,审批程序中止);
2、处长在收到经办人员初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3、局分管***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4、局办公室将审核决定转至广电处,由广电处经办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报***广电总局审批;
5、广电处经办人员在收到***广电总局批复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知受理中心,由受理中心在4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广播***制作-国金财税管理-天津广播***许可证由国金(天津)财税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国金(天津)财税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很好的服务与产品,不断地受到新老用户及业内人士的肯定和信任。我们公司是商盟认证会员,点击页面的商盟***图标,可以直接与我们***人员对话,愿我们今后的合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