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 资格证书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持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各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省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市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第五条 管理主体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负责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资格证书的颁发、降级和吊销等证书管理文件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理事长签发。











西安CMA检测机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建设 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对所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行进场抽查复验。5.1.2 当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场检验,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时,严禁使用。5.1.3 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文件要求。当需要更改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设计变更。5.1.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当多次重复使用同一设计时,宜先做样板间,并对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5.1.5 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检测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6 章的有关规定。当检测结果不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西安可以做50325的检测公司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其性指标应符合表3.1.1 的规定。表3.1.1 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性指标测定项目内照射指数(IRa) ≤1.0外照射指数( Iγ) ≤1.03.1.2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无机瓷质砖粘接剂等,进行分类时,其性指标应符合表3.1.2 的规定。表3.1.2 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性指标测定项目 量A B内照射指数( IRa) ≤1.0 ≤1.3外照射指数( Iγ) ≤1.3 ≤1.93.1.3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加气混凝土和 空心率大于25%的空心砖、空心砌块等建筑主体材料,其性应符合表3.1.3的规定。即表面氡析出率[Bq/(m2·s)]≤ 0.015;内照射指数(IRa)≤1.0、外照射指数(Ir)≤1.3。3.1.4 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性核素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建筑材料性核素》GB 6566的有关规定,表面氡析出率的检测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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