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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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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广东 广州
联系卖家:张静律师
手机号码:18078803465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企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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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参照中国律师行业惯例开办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主要**在日常百姓常见案件,具体涵盖: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各类经济合同**等案件。本所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信执业,德才为本。”为办案理念,建立了律师共同研......

储蓄合同***律师-服务合同***律师-广州天河区合同***律师

产品编号:1000000000011716589                    更新时间:2022-04-27
价格: 来电议定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
  •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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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1807880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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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司员工擅自对客户承诺返利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如果员工有公司***对客户返利,则由公司担责,如员工无***,公司不承认的话,由该员工自己担责。



判z决书节选:

关于石某是否为适格承责主体的问题。石某称其是经前某公司派遣到华某公司的员工,其行为是职务行为。本院认为,从石某提交的劳动合同书来看,其前述有关经前某公司派遣到华某公司的员工合理。但是在涉案交易中,石某与梁某对账并给予梁某返利的承诺之行为是否职务行为仍需结合证据予以分析。首先,石某在本案中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华某公司***其对外给予返利。其次,华某公司亦不认可授予石某权限,可代表华某公司对外作出返利的承诺。再次,梁某亦认为该返利的承诺是石某个人向其作出的。从各方的陈述来看,不能排除石某个人向梁某作为返利的可能,不能得出石某签署对账单的行为是代表华某公司的结论。基于本案中石某抗辩在对账单签名是职务行为,应由其承担举证责任。但本案中,石某未能完成该举证责任,应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因此,梁某要求石某承担***对账单项下的款项的诉请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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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后将房屋给***人使用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有效。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向被告,同时将自己名下房屋给被告使用作为。被告将房屋出租。后原告起诉承腾房,就认为其未还清,无权要求腾房,广州天河区合同***律师,驳回其请求。



书节选:

认为,梁某、卢某使用涉案房屋已经过王某同意,现王某基于其与梁某、卢某之间存在借用合同关系而主张梁某、卢某及沙某返还涉案房屋,梁某、卢某主张其与王某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故本案案由应为合同***,一审对案由予以调整。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王某允许梁某、卢某使用涉案房屋的因由以及其现主张返还房屋有无依据。(一)根据王某的陈述,其主张2019年3月因梁某夫妇装修房屋无处居住,故其将涉案房屋借给梁某夫妇居住使用。王某对该主张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实,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虽其微信中曾向梁某陈述房屋房屋,并于《房屋租赁合同》上签名,有效率的合同***律师,此应为双方关于使用涉案房屋所达成的真实合意,故王某在向梁某清偿相关***之前,应视为梁某夫妇具有涉案房屋的使用权,此亦符合王某陈述“以房屋租赁权作为”的真实意图,故梁某、卢某基于此使用并出租房屋给沙某具有合理性。现王某亦确认梁某出借的相关款项未清偿,其此时要求梁某、卢某腾空交还涉案房屋并***占有使用费与双方真实约定不符,亦有违诚信原则,故对王某要求梁某、卢某及沙某腾空返还涉案房屋并***自2019年3月始的占有使用费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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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合伙人对外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那合伙协议还有效吗?

  张律师解答:有效,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据此而签订的合伙协议的效力,合伙协议只是对合伙人之间的盈亏分配进行的约定,该约定是有效的。



判z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第z一,刘某、麦某、郑某合伙承包经营新丰县黄礤镇李逢兴石料厂,该石料厂与麦某、郑某签订的《承包开采和合作经营破碎合同》虽被认定为无效,但该承包经营合同与刘某、麦某、郑某的合伙关系属于各自***的***关系性质,不能以承包合同无效认定三方的合伙关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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