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否把“禁止配偶再婚”写入遗嘱作为继承的条件?不能。立遗嘱人在生前对其财产作出处分时,将配偶是否再婚作为取得其相应财产继承权的先决条件的,该遗嘱无效。
遗嘱是立遗嘱人在生前对其财产所作的处分或对其身后的事务所作的安排,并在其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行为。欲使遗嘱发生***效力,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不仅要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而且还要保证其所立遗嘱的内容不违反和***的规定,不违公德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和《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婚姻自由既是自然人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又是我国婚姻***规定的一项基本制度,自然人有权在***规定的范围内,自主自愿决定本人的婚姻,不受其他任何人强迫与干涉。因此,如果立遗嘱人在生前对其财产作出处分时,将配偶是否再婚作为取得其相应财产继承权的先决条件,则其行为将会因限制了他人的婚姻自由,***咨询顾问,违反了有关婚姻自由的***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实践中可能存在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而无法确定先后时间的情形,对此,芜湖***咨询,《典》121条第2款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咨询***,难以确定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相互不发生继承。”确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受害人先后顺序问题,会对死者财产的归属问题产生影响,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如果无法确定谁在先,那么财产分配便无从开始,用民事***予以规范确有必要。《典》增加了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共同顺序推定规则,本条规定其实早在《人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所规定,同时在2015年《***法》中也有所体现,即“受益人与被***人在同一事件中,且不能确定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在先”。


是否有侵害遗产的情况;***人利益是否能够得到保护;其人格品行是否能够保证其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等。的遗产管理人可以是一人,******咨询,也可以是多人。相关***文书应当送达申请人、继承人、原遗产管理人及***的遗产管理人。根据遗产管理人争议解决程序确定的遗产管理人,应当立即开始履行职责,尤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遗产毁损,不得推卸或者擅自变更,否则仍应承担遗产管理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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