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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商盟会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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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商盟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广东 广州
联系卖家:张静律师
手机号码:18078803465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企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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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参照中国律师行业惯例开办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主要**在日常百姓常见案件,具体涵盖: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各类经济合同**等案件。本所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信执业,德才为本。”为办案理念,建立了律师共同研......

城市子女继承宅基地咨询-广州萝岗区咨询-宅基地使用权争议律师

产品编号:1000000000014574505                    更新时间:2022-06-27
价格: 来电议定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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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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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1807880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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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怀疑他人材签名过户父母的宅基地怎么办?

  张静律师解答:应提起行政,要求撤销他人名下宅基地证。起诉后凭受理材料,夫妻共同z房产继承咨询,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调取当年过户提交的材料,申请笔迹鉴定,如鉴定是产权人签名,则可能撤销宅基地证。随后再起诉民事案件,处理继承***即可。如下面这个案件,怀疑兄弟过户了父母的宅基地,笔迹鉴定出来是其爸爸亲笔签名的,这样也避免了兄弟之间的嫌隙。但需要提醒的是,很多年代久远的宅基地过户材料已经没有保管了,导致无法鉴定,只有年代近的可能会有保管,所以此类案件一定要尽快起诉。



书节选:

首先,宅基地使用权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其次,本案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是出于家庭成员间的分家析产。原告与两第三人同为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某村民,原告与第三人覃敏某为父子关系。原告与第三人杜雪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宅基地房屋析产协议书》,约定将涉案房屋全部产权析产给第三人杜雪某、覃敏某,且将该宅基地使用人更改为第三人杜雪某、覃敏某,并由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某村民会出具证明。之后,被告收到涉案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材料,经过审查,广州萝岗区咨询,被告将变更登记的材料附在涉案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档案中,以表明同意涉案房屋的变更登记申请。该院委托广东华生鉴定中心对《宅基地房屋析产协议书》中“覃某”字样及红色指印是否其本人所签署和摁捺进行鉴定,鉴定意见显示该“覃某”字样是原告所写,该红色指印为原告所捺。原告虽然对两份《鉴定意见书》不服,要求重新鉴定,但没有提出相反证据,其重新鉴定申请理由不成立,该院不予采纳。综上,原告要求撤销诉争变更登记的请求,理据不足,该院不予支持。




广州被继承人生前因合同***的款项,能起诉作为遗产分割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被继承人生前签订合同***的款项,被继承人去世后,合同权益由各位继承人享有。在款项没有退回来之前,不能要求作为遗产分割。



书节选:

本案是继承***,争议的焦点是被继承人江某3生前***的安置房购房款33万元应否***出来分割处理的问题。《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本案中,江某3生前即与***单位达成了抵扣购房款的合意,城市子女继承宅基地咨询,明确该33万元用于购买回迁房。庭询当中,三位继承人均表示前述***安置合同尚没有解除,目前回迁房亦未建设,各继承人对于该笔款项处分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江某1亦称未能与***公司重新达成协议,亦提供不了证据。综上,因该笔款项是江某3生前就***安置补偿问题与***单位签订了合同,就***安置合同的履行问题涉及案外人***公司,是否变更合同条款需要重新协商一致,因江某1不能举证证明该33万元已经退回被继承人,故该33万元作为***合同的履行款项受江某3生前与***公司之间达成的合同所约束,在江某3后,各继承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亦无证据证明继承人与***公司已经协商解除合同取回该笔款项,故该33万元并非一笔***的款项,而是江某3生前遗留的合同权益,江某1坚持要求将该笔款项***出来作为遗产继承分割的依据不足,暂时不在本案当中处理。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房产***安置补偿合同***、安置房分割***、土地征收补偿***、租户与被***人补偿款分配***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内人多,***的时候能多分补偿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要看该项目的征收补偿标准。一般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不受人数影响,但安置补助会收人数影响。



现在很多地区由于各种建设和道路建设需要拆除居民的房屋。有些朋友会有这样的疑虑。这时,在户籍上加一个人,补偿会增加吗?如果孩子在外地上学,被取消,补偿金会减少吗?因为这些关系到每个人的权益,所以我会分析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补偿和户籍的关系!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与户籍有什么关系呢?

律师解答: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其中,《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所有,继承人伪z造材料过户咨询,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业主所有。土地安置补助专款,不得挪作他用。需要由农村集体经济***安置的,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安置补助,由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使用;其他单位安置的,应当向安置单位***;不需要安置的统一发给个人安置补助,或者经安置人员同意,用于***安置人员的***费用。由此可见,内人数的多的,可能分到安置费会多一些,具体还是要看该项目的征收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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