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照片拍摄有什么要求?
对于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照片不得随意拍摄产品的七个视图,应按照专利局规定角度或方向要求提供,应当遵循以下拍摄要求:
1.照片应当提高清晰,避免对焦导致周围视图模糊;2.照片背景单一,不得有除了产品以外其他杂物,产品颜色应用与背景图有明显对比度;3.照片需避免强光、反光、阴影、倒影等影响;4.照片拍摄应当遵循产品正投影拍摄规则;5.照片中的产品应当避免包含内装物或衬托物,如必须依靠内衬托物才能看清产品外观,则予许保留内衬物或前提衬托物。





申请后有人模仿怎么办?
申请后,拿到受理书但还在审理中没有出结果、***有证书,这两种情况。
第yi种拿到受理书但还在审理中没有出结果情况,被别人模仿。由于申请人还未拿到该的权,无法进行***,只能说收集别人模仿的信息、资料、证据,待拿到证书后再进行***行为。
第二种***有证书情况,被别人模仿,申请权人可开始***。首先,收集对方模仿本的销售信息、资料及证据;其次,若被侵权的是实用或外观,则建议先做一份评价报告;再次,通过发律师函警告,或通过销售平台投诉让对方下架;***后,通过人民***起诉进行***。
主动补正期限
申请后,申请人是否可以做修改?是可以的,根据法第三十三条可以是申请人可以主动提交修改文件,但是发明实用修改的文件不能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范围,外观不能超出原图片表示的范围。
那是什么时候都可以主动提出修改?当然不是,主动修改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申请人在发明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以及进入实审通知书发文日起3个月内可以主动提出,在实用和外观申请的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主动提出。其他时间需根据审查员下发的补正通知书或审查意见通知书针对指出的问题进行修改。
虽然可以主动修改,但不能超原范围,那第yi次提交的文稿以及图片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