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行规和***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记账多少钱,以及其他不符合***、行规和***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尽快明确在代理记账过程中受托人的***地位问题。我们认为,代理记账本身只是一项单纯的账务处理工作,受托代理记账人员既非委托人内部会计人员,也不是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人员,记账公司,因此,受托代理人不应当同时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或审计职能。他们所能负责的只是对原始凭证进行形式上的审核,而非实质上的审核,当然也不可能深入实地去进行账实核对工作,否则,就有可能超出代理记账的范围。那么,由于委托人提供原始会计资料而生成的有关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出现或不实,自然就应当由委托人承担相关责任,包括***责任。当然,如果这种或不实是由于受托人的过失所造成,那么,他不仅要承担相关责任,而且还要负责赔偿因此而给受托人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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