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际上,早在2017年,由艾伦·麦克阿瑟会(Ellen MacArthur Foundation)发起的一项禁止可氧化降解塑料包装的倡议[1],就得到了超过150家企业与***的支持,其中包括品牌:联合利华,雀巢和百事,环保NGO绿色和平和WWF以及英国玛莎百货(M&S)。然而,目前我国并没有禁止可氧化降解塑料的政策,国内关于可氧化降解塑料所存在的潜在环境危害的文献也甚为少见。据我国发布于2006年(距今已有13年了!)的《GB/T20197-2006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现行显示,可氧化降解仍是国内合规的塑料降解方式之一。
“可反复循环的全生物降解高子材料”是未来一次性使用塑料制品的
事实上,生物降解塑料和普通塑料一样也能进行回收再利用、可堆肥,且对不易回收及易泄漏到环境中的塑料制品尤其是一次性制品替代使用的环境意义更为重要。因此,如果生物可降解塑料能够在满足自身“可降解”特性的同时,又能够在回收和循环利用环节发力,是解决一次性塑料废弃物的有效途径。正如院士、四川大学王玉忠院士所言:“‘可反复循环的全生物降解高子材料’是未来一次性使用塑料制品的发展合理性的方向。”在王玉忠看来,“为了实现新版限塑令希望达到的减少废弃塑料对环境造成负担甚至污染的目标,必须切实思考有效可行的解决思路。”他认为,除了管理上的问题外,更重要的是需要研究开发生产出真正易于有效处置的一次性使用的塑料制品,特别是能同时满足“可循环、易回收和可降解”特性的高分子材料,也就是说,对生产一次性塑料的高分子的结构设计,不仅要考虑其用后在环境中的可生物降解性(即“环境”问题),而且还要考虑其易回收性和可循环利用性(即“资源”问题)。
另外,可氧化降解塑料不适用于堆肥环境。堆肥不仅需要可进行生物降解的物质,还需要这些物质终能成为肥料的一部分,为土壤提供营养。研究表明,可氧化降解塑料不适合任何形式的堆肥或厌氧消化,并且不符合目前欧盟可堆肥的包装标准。而可氧化降解塑料所残余的塑料碎片和可能产生的微塑料会对堆肥质量产生不利影响。一、审查、更新、制定相关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1.生物可降解塑料目前存在标准缺失老化滞后、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应按照《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要求,审查、更新、制定有关标准。2.在范围内统一使用术语“生物可降解塑料”,弃除“生物降解塑料”、“生物分解塑料”等引起歧义的术语;统一生物可降解塑料/可堆肥塑料的定义和标志;标准中应明确指示产品的处置方式,产品上应有相应标识,使消费者了解。3.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无法完全降解的氧降解塑料,该类塑料在学界和业内备受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