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的厂房适合不同行业的要求,那么企业选址是如何找到合适的厂房类型呢?
厂房都有哪些类型?
厂房分为钢结构厂房、标准厂房、高标准厂房、单层厂房、多层厂房。
不同类型厂房的用途?
1.工业标准厂房适合一般的工业项目使用,西青小面积厂房出租,配电、天车承重、厂房高度、污水处理、消防能够满足一般工业项目的要求。
2.高标准厂房配电量高,天车承重吨数多,厂房高度更高,恒温恒湿、净化标准高等,能够满足特殊项目的要求。
3.单层厂房一般适合种生产加工、仓储等使用。
4.多层厂房一般适合简单的生产组装、科技研发、销售、仓储等轻工业使用。
5.独门独院的厂房除了水、电、消防的基础配套外,是涵盖了生产、办公、食堂、住宿的一体化厂房也是很多生产项目比较喜欢的厂房类型,再选择工业厂房的时候还需要考虑厂房的高度、承重、柱距、天车、配电、供水、污水、消防等因素。
工业用地有哪些情况不能进行转让?
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凡享受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已完成厂房建设(含***超总额25%)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使用权终止日期不变)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4.已办理***的工业用地不得转让。有、2、3项情形的,按上述规定结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办理。
5.按程序被查封的工业用地,未经人院裁定不得办理转让。
6.实际已将工业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办理转让,必须按用地处理,追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转让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7.共同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转让。
8.土地权属有争议的不得转让。
9.已列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
十四、工业用地的分类有哪些?
工业用地,可以以企业厂房为,做配套工程:如职工宿舍、企业研发楼(写字楼),职工活动场地,孵化园等。
1.一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
2.二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等。
3.三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化学工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