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有何不同?
申请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一、从保护内容来看
实用新型,是涉及产品构造形状或其结合时,有一些技术改进,比如产品的内部结构关系。比如,一种可直立的雨伞,伞柄、通过伞骨与所述伞柄连接的伞面之间的连接关系。
外观,是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涉及,相当于非人工可机械批量生产的产品。比如自动折叠雨伞,保护雨伞的外形图案
二、从提供资料方面来看
实用新型申请,申请人需提供能表现产品零部件连接关系的图纸,并阐述其技术方案及改进点。但外观申请,只需要提供产品外形的六面视图、立体图或其他视图,说明产品用途便可。





什么时候可以办理评价报告,以及办理流程作用
评价报告,是***局根据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相关的实用新型和外观申请进行检索,给出分析和评价的报告。是自愿办理,并不是强制要求的,而且权人不能用评价报告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
主要作用是:在发生侵权***时,评价报告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供到人民***或者管理工作的部门;也可用于商务平台,作为材料下架别人产品,或者重新上架自己的产品;通过报告的分析,权人可知道该申请是否相对稳定和潜在的风险,尽早规避风险,减少资金人力物力的投入。
评价报告针对的是,已经***公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由于实用新型和外观的权稳定性不高),发明是不能办理的。
评价报告,办理时间大概是2-3个月。
外观设计专利照片拍摄有什么要求?
对于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照片不得随意拍摄产品的七个视图,应按照专利局规定角度或方向要求提供,应当遵循以下拍摄要求:
1.照片应当提高清晰,避免对焦导致周围视图模糊;2.照片背景单一,不得有除了产品以外其他杂物,产品颜色应用与背景图有明显对比度;3.照片需避免强光、反光、阴影、倒影等影响;4.照片拍摄应当遵循产品正投影拍摄规则;5.照片中的产品应当避免包含内装物或衬托物,如必须依靠内衬托物才能看清产品外观,则予许保留内衬物或前提衬托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