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买工业厂房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了解和实地核实厂区的道路通行和周边交通状况,客观测评车程等影响企业运输成本的指标。“宏观”的交通因素包括:房源的地理位置、坐落,周边的道路情况,距离交通主干道、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距离。道路对通行车辆高度和地面承重的要求。“微观”交通因素包括:厂区内部的道路情况、厂房与道路的接合部的道路情况,是否能够通行大型车辆。
首先要确定房屋的所有权是谁的,要查验对方的《》和《房屋所有权证》(还有《土地使用权证》),必须是原件。
了解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是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会有他项权利记载),是否查封,是否被行政***或者***限制等,如果,权人是否有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购买工业厂房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购买厂房和购买其他房屋的区别是要要留意土地使用权是不是按***规定合法的取得了土地使用证 取得方式是行政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要补交土地出让金(不同地段补交不同)。一定要看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原件 。
2.慎重选择周边有居民区的厂房,由于早期城市规划问题,有的厂区位于居民区附近,容易发生******。从经验来看,居民对于生产性企业对于居住环境的影响的容忍度很低,厂房或者厂区周边的居民区往往成为发生投诉、相邻关系的隐患,一旦发生***,往往容易升级成为群体性时间,直接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工业用地有哪些情况不能进行转让?
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总额25%的不得转让,天津厂房租赁合同范本,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凡享受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已完成厂房建设(含***超总额25%)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使用权终止日期不变)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4.已办理***的工业用地不得转让。有、2、3项情形的,按上述规定结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办理。
5.按程序被查封的工业用地,未经人院裁定不得办理转让。
6.实际已将工业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办理转让,必须按用地处理,追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转让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7.共同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转让。
8.土地权属有争议的不得转让。
9.已列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