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标志的形状一般使用规则如下:
a. 正等边三角形:用于警告标志;
b. 圆形:用于禁令和指示标志;
c. 倒等边三角形:用于"减速让行"禁令标志;
d. 八角形:用于"停车让行"禁令标志;
e. 叉形:用于"铁路平交道口叉形符号"警告标志:f. 方形:用于指路标志,部分警告、禁令和指示标志,旅游区标志,辅助标志,告示标志灯。
交通标志牌的有效功能以及相关制作流程
由于人的行为的局限性和驾驶员、车辆和公路环境之间的关系使得上述过程非常复杂。设置交通标志时,还应考虑驾驶员的预期值、反应时间和短期记忆等特征。只有充分考虑公路使用者的行为特征,交通标志的设置才具有有效性。
本条所指的"不熟悉周围路网体系的公路使用者"并不是说公路使用者对周围环坛无所知,而是指通过地图或其他查询手段,对前往的目的地和途经路线有所了解,然后肋交通标志的指引能够顺利抵达目的地。
相关制作
图案交通标志必须严格按本标准规定的图案按比例放大制作,不得任意修改图案。
参数交通标志形状、尺寸、图案、文字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标志板的制作应符合JT/T 279的有关规定。
检测厂商生产的交通标志需经持有CMA 标志的***计量认证单位检测。
交通标志牌杆件制作标准尺寸 (2)
交通标志牌固定方式:单立柱、双立柱、单悬臂L杆标志、双悬臂式F杆、T型杆、Y型杆、双T型杆、八角杆等其他方式,其中高速公路一般的大型标志牌,用T型杆,F杆,双立柱的标志。 标牌规格:3000x2000mm、4000x2000mm、4000x2200mm、4000x2400mm; 交通标志杆配置:直径377 mm 、355 mm 、325 mm 、273 mm 、219 mm 、165 mm 、133 mm 、114 mm、89 mm 、76 mm 、60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