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排污证手续办理公司,违反排污许可自行监测要求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排污证手续,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服务流程
1、业务咨询:指导企业准备相关资料
2、服务对接:企业提供相应的资料,排污许可证手续办理,环保管家帮助企业整理完善
3、现场指导:帮助企业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帮助企业通过环保的部门的现场考查
4、完成服务:帮助企业取得环保的部门发放的排污许可证,环保管家向企业交付排污许可证副本






许可证办理条件和程序
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放污染物前申领排污许可证。
申领排污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按照规定重新审核同意;
(二)有符合***和地方标准规定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能力。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委托运营的,运营单位应当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
有效期限届满的处罚:
持证者在本条例规定时限之后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持证者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后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的,主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排污证手续哪里办,并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一)款处理。
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注册、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或排污登记表。其中,实行***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向分别向市、县(区)级环保的部门提交通过平台打印出来的书面申请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到核发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对于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或者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但擅自降低管理类别填报排污登记表等违w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登记管理类的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后,系统自动即时生成登记编号和回执,排污单位自行打印留存。
排污证手续-排污许可证手续办理-粤绿环保(推荐商家)由东莞市粤绿环保有限公司提供。东莞市粤绿环保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污水处理,废气治理,零排放工程,环保审批验收排污证,环保设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粤绿环保”品牌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至上,用户至上”的原则,使粤绿环保在污水处理设备中赢得了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