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提出了解决方案并修改了相应条款,推动行业向着绿色、节能、环保的市场化方向发展。”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对报废拆解企业提出新的要求,相关企业要想获得资质或继续保有资质,需要进行系列技术改造,这给行业带来一次转型升级的机会。
同时,《办法》改变了以往“先证后照”模式,实施“先照后证”,且不再对回收企业实行数量控制,让更多有实力的企业进入该领域。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
禁止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和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
禁止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应当立即告知原审批发证部门撤销《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注销营业执照。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新规
一、办理人需要携带报废车辆的登记原件及机动车号牌前往合格的回收拆解机构进行登记拆解。
二、拆解机构会对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包括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和车架,以及其他零部件进行拆解,回收在拆解报废大型客车、货车等应运车辆时必须要在交管的监督下解体。
如此看来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实施对报废车市场有很大的积极引导,作用回收方式按从斤卖到按零部件使用情况给报价,更为合理,对于车主来说可算的上是比较好的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