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鼓励汽车报废更新,具体办法由会同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防止并依法查处违反本办***定的行为。
***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不具备条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或者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明知或者应知是有问题、或者其他嫌疑的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未向***报告,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的,由有关***依法没收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原审批发证部门分别吊销《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执照;

报废汽车标准
1.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2. 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4.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带拖挂的载货汽年、矿山作业车使用8年,允许办理不超过4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其他辆使用10年,允许办理不超过5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