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标准
从事营运性运输的各种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延缓4年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4次(每3个月检验一次);考虑到家庭轿车的发展,对于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上述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依据***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理后可延长使用年限,但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可延长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延长连用期间按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合格的应报废。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新规
一、办理人需要携带报废车辆的登记原件及机动车号牌前往合格的回收拆解机构进行登记拆解。
二、拆解机构会对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包括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和车架,以及其他零部件进行拆解,回收在拆解报废大型客车、货车等应运车辆时必须要在交管的监督下解体。
如此看来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实施对报废车市场有很大的积极引导,作用回收方式按从斤卖到按零部件使用情况给报价,更为合理,对于车主来说可算的上是比较好的消息。

“针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提出了解决方案并修改了相应条款,推动行业向着绿色、节能、环保的市场化方向发展。”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对报废拆解企业提出新的要求,相关企业要想获得资质或继续保有资质,需要进行系列技术改造,这给行业带来一次转型升级的机会。
同时,《办法》改变了以往“先证后照”模式,实施“先照后证”,且不再对回收企业实行数量控制,让更多有实力的企业进入该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