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拟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审核完毕;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资格认定书》;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资格认定书》后,应当依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申请人持《资格认定书》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
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取得资格认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备案,并由予以公布。

废旧汽车回收阶段
1.不能重复使用的汽车零件的安全处理
任何不能重复使用和转售的汽车零件(如汽车电池或光头轮胎)都会被移除并安全储存或处置,具体取决于它们的***程度。
2.金属的压制和粉碎
ELV的底盘和任何其他剩余零件随后被送入破碎机,以压实金属,然后再放入碎纸机。
3.车用金属的分离
一旦汽车的金属被粉碎,我们将所有金属分离为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材料。同时,根据ELV指令,负责任地处理剩余残留物,如玻璃、塑料或泡沫。
4.废金属熔化
但并非不重要的一点是,一旦分类,废金属就会熔化,准备再次用于各种其他用途。

从世界首辆汽车诞生开始,汽车对促进社会进步,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改变人们的精神生活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社会目标一是保护环境,二是节约资源。现在无论是单位和个人,汽车的社会保有量已呈逐年增加的趋势,车辆报废更新涉及面很广,关系到千家万户,这不仅是报废汽车监管部门或回收企业的事,而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