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案提出,探索汽车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回收、委托回收或联合回收等模式,依法建立报废汽车、废旧零部件回收网络与管理体系。汽车生产企业可自建回收网络,或委托其他相关企业对其报废汽车及废旧零部件进行回收,鼓励与第三方机构联合建立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共建、共享回收服务网络,提高规范回收水平。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汽车企业数量也不断增加。天眼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超859万家汽车相关企业。构建报废汽车回收体系,有助于提高汽车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和资源环境效益,促进绿色发展。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
禁止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和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
禁止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应当立即告知原审批发证部门撤销《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注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