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是档案管理中的一项基础工作,那么它主要有哪些内容呢?【 郑州中博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您解答。
(1)会计凭证类:反映资金牧付业务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及其他出纳凭证。
(2)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年度的出纳报告、附注及文字说明,***存款对账单应***存款余额调节表,其他出纳报告。
(3)会计账簿类:现金日记账、***存款日记账、其他***资金明细账、辅助账簿及其他备查薄 。
(4)档案管理类:出纳档案移交清册、出纳档案保管清册以及出纳档案销毁清册。出纳人员对档案进行整理时,一般包括分类、装订和成册三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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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的有着很多规则,效用性规则就是其中一个规则,那么这个规则有哪些作用呢?【 郑州中博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大家带来相关知识。
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中档案分类本身不是目的,而是科学管理的一种手段。效用性规则要求档案分类要适应不同种类档案及其管理的特点,满足档案科学管理和方便利用的需要。例如,分类的类目和层次的多寡问题。无论是分类层次,还是分类类目,都要适中。分类层次过少,类目也太少,就达不到分类的目的;分类层次过太多,类目也多,会因增加了头绪而使管理变得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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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时需要整理的政审材料都包括哪些呢?下面【郑州中博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大家讲解都有哪些!
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包括干部审查和干部基本情况更改形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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