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批准的,环保审批验收办理价格,应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行为。如仍继续排放污染物的,或在此期间出现其他生态环境违规行为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照有关******进行相应处理。
若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①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② 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③ 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






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重新申请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注销手续。
应在什么时候提交延续申请?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36号),第十四条: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环保审批验收办理公司,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环保审批验收手续,应当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为预留各企业修改补正时间,环保审批验收,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提前3-4个月在系统内填报申请表。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违反排污许可自行监测要求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服务流程
1、业务咨询:指导企业准备相关资料
2、服务对接:企业提供相应的资料,环保管家帮助企业整理完善
3、现场指导:帮助企业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帮助企业通过环保的部门的现场考查
4、完成服务:帮助企业取得环保的部门发放的排污许可证,环保管家向企业交付排污许可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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