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1.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办法所称拼装车,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

随着我国汽车产销量的逐年增长,汽车保有量和报废量也呈现攀升趋势。据了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不仅满足了交通安全、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使用等社会治理的需要,同时也将促进行业资源汇聚,推动行业快速高质量发展。汽车绿色供应链体系构建完备,汽车可回收利用率达到95%,***部件的再生原料利用比例不低于5%。这些信息都表明,未来5-10年将是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高速发展的时期。

汽车上的钢铁、有色材料零部件90%以上可以回收、利用,玻璃、塑料等的回收利用率也可达50%以上。经处理后的这些零部件也具有很高的使用价值。报废汽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我国汽车的保有量持续高速增长,每年的报废量也随之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