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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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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网(胡文学)由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一批**律师组成,集合了一批法学**功底强、实践经验丰、专办刑案的律师,本团队律师具备经验丰、实力强、成功案例多等众多优势,团队成立至今在珠三角地区办理了大量的案件,积累了大量经典成功案例。本团队熟悉:**的办案流程及办案程序,长期为当事人沟通办理:**咨询、......

***律师哪家好-大洲律师-东莞沙田***律师

产品编号:1017661325                    更新时间:2019-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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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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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XX案再次开庭。在开庭前,东莞沙田***律师,XX还委托律师向董璇传话:“相信我,我什么也没做”,与第1次开庭时给董璇飞吻一样自若,让人联想到案件里另有内情。

果不其然,XX的辩护律师在庭上表示:受害人的10页证词中,与XX相关的证词仅有2、3行,并且并没有证据指明XX与受害者有过互动,只能根据DNA检验来证明清白。

然而检方却拿出了3重证据来反驳,并且指出XX和此案难逃干系。

从XX的酒店里的监控来看,XX与制片人王晶一起去找受害人,受害人还显得十分不情愿;在酒店里发现了X和血迹,手机里存有侵的录像;被害人在窗户上留有***,******律师,可能是在被侵的过程中留下的。




架罪“情节较轻”的判断基础是能够影响罪质轻重的事实要素

  某一绑J架罪个案是否属于“情节较轻”,是司F法者运用一定的价值标准对确定的事实基础进行主观评判所得出的结论。从理论上看,我国刑F法关于绑J架罪基本犯、减轻犯与加重F犯的规定,实际上是绑J架罪罪质层次性的立法反映,体现了绑J架罪在同一罪质下的轻重程度差异。基于这种理论认知,绑J架罪“情节较轻”的判断基础也就不外乎那些能够影响绑J架罪罪质轻重的事实要素。根据我国刑F法理论,犯Z罪的本质特征是社会危害性,罪质之有无和大小莫不决定于社会危害程度。因此,一切能够反映和体现绑J架罪社会危害程度的主观和客观事实因素,都属于“情节较轻”的判断基础。

  从另一个侧面讲,如果某一事实因素不能够反映绑J架罪社会危害程度,也自然不能成为“情节较轻”的判断基础,如,一些纯粹反映行为人人身***程度的事实因素就不能成为判断是否属于“情节较轻”的基础。这些事实因素主要包括:行为人的一贯表现,是否属于初犯、偶犯以及前科情况,***律师哪家好,犯Z罪后的认罪悔罪态度,是否具有自Z首、立功等情节等等。这些事实因素虽然***后会影响到行为人的刑罚裁量,但它们都不能反映和体现绑J架罪社会危害程度,对绑J架罪罪质轻重没有影响,好的***律师,因此不能成为“情节较轻”的判断基础。




集z资诈z骗罪

  根据2010年12月13日《关于审理非f法集z资***案件具体应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使用诈z骗方法非f法集z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f法占有为目的”:

  (1)集z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z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z资款不能返还的;

  (2)肆意挥霍集z资款,致使集z资款不能返还的;

  (3)携带集z资款逃匿的;

  (4)将集z资款用于违f法犯z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8)其他可以认定非f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因此,如果企业在短期内非f法募集大量资金,并将资金所有权转归自己,或任意挥霍,或携款潜逃,便可推知其非f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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