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合法投资权益,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积极性;有利于充分利用好社会股权投资资金,发挥其作为资本金的撬动、放大作用,切实促进有效投资;扩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渠道和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脱虚向实,服务实体经济投融资需求、支持实体经济建设。
问:通知对防风险作出哪些规定?
答:项目资本金制度既是投资调控手段,又是风险防范机制。规定项目资本金最低比例,本身就是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机构稳健运营的需要。
通知对项目资本金管理进一步作出规定——
一是项目借贷资金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股东借款、“名股实债”等资金,不得作为项目资本金。筹措项目资本金不得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相关要求。
二是在鼓励多渠道筹措项目资本金的同时,明确要求通过发行权益型、股权类金融工具筹措的项目资本金,不得高于项目资本金总额的50%。
三是金融机构在认定项目资本金时,严格区分投资项目与项目投资方,依据不同来源资金与投资项目的权责关系判定其权益或债务属性,对资本金真实性、合规性和投资收益、贷款风险进行全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