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7
|
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江苏 苏州
联系卖家:吕亚
手机号码:13306137009
公司官网:www.gusulawyers.com
企业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718号二楼西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9月,是一家合伙制性质的律师事务所,该所有专职执业律师有8名,实习律师3名。我事务所立足于苏州,面向**海内外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服务领域涉及**、房地产、**并购、知识产权、货物买卖、进出口贸易、海商、海事等各类民商事**、仲裁的代理以及**辩护,**业务......

执行-平和成律师事务所-执行时间多长

产品编号:1218105428                    更新时间:2020-02-18
价格: 来电议定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经济**,婚姻家庭,**案件
  • 公司官网:www.gusulawyers.com
  • 公司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718号二楼西

联系人名片:

吕亚 13306137009

联系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看到的

产品详情

人民fa院印发《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2016〕3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gao级人民fa院,解放军军事fa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gao级人民fa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人民fa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予以印发,***解决”执行难“问题,请认真贯彻执行。人民fa院 2016年10月29日 为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及有关***解释的规定,执行时间多长,结合人民fa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

第九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fa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fa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fa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执行条件的,执行难,执行fa院应当及时***执行。   第十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不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可能导致财产被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的,执行fa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或依职权立即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性措施。   第十一条案件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条件,又符合移送破产审查相关规定的,执行fa院应当在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的同时,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fa院进行破产审查。   第十二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以后,执行fa院应当在七日内将相关案件信息录入人民fa院建立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库,并通过该信息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执行

通常方法根据《民事***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fa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方法:

1.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文书zhi定的财物:

人民fa院的***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fa院执行的其他***文书zhi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zhi定场所,执行,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fa院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fa院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法》第103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fa院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文书zhi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fa院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fa院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ju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




执行-平和成律师事务所-执行时间多长由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提供。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从事“经济***,婚姻家庭,***案件”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平和成”品牌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为先,用户至上”的原则,使平和成律师事务所在***服务中赢得了众的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电话:0512-65296687传真:0512-65829511联系人:吕亚 13306137009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718号二楼西主营产品:经济**,婚姻家庭,**案件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店铺主体: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