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玩客游乐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游乐设备行业,主打产品为:歌神、嗨D、音悦小屋miniK吧等迷你***房、***款唱歌机、娃娃机等。
五、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30日前,双方应积极主动联系对方续签事宜。2、输入微信打印机屏幕上提示的打印指令3、发送需要打印的照片/文字/语音4、等待打印完成,完成打印了。如双方经协商愿意继续合作,在新签合同前,本合同的效力自动顺延至新合同生效;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取得续约的权利,若乙方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包括乙方场地审批手续因任何原因而终止或无效)要求甲方撤机,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撤机费 元(大写: 整 )/台/次。
广州市玩客游乐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游乐设备行业,主打产品为:粉屋美拍机及歌神、嗨D、音悦小屋miniK吧等迷你***房、***款唱歌机、娃娃机等。
3、分成
3.1、 每个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对账,如果在该期间内对账无误,乙甲方在15日前完成上月分成的***,否则付款期限顺延。
3.2、 总营收是指营业期间内,客户购买 粉屋美拍机消费时间的套餐金额,其中包含甲方在营销推广活动期间提供的补贴金额(总营收以甲方后台数据为准,不包含用户退款)。
3.3 甲乙双方按下列方式分配收益:
(1)甲方按该台该月总营收的50%收取分成,乙方按该台该月总营收的50%收取分成。
(2)甲方收到该台美拍机总营收分成达到20000元后,甲方退回8000元押金给乙方(甲方持续保留乙方缴纳的2000元押金),从次月起甲方在该台美拍机月总营收分成比例降至20%收取分成,乙方在该台美拍机月总营收分成比例提至80%收取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