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修订后的《红木》标准并未将新树种列入红木范畴之内。新京报记者 王远征 摄
红木树种涵盖范围改变
根据修订后标准内容,新京报记者发现,原标准中的紫檀属花梨木类中的鸟足紫檀、越柬紫檀被认定为大果紫檀的异名,未被列入红木树种;黄檀属黑酸枝类中的黑黄檀被认定是刀状黑黄檀的异名,未被列入红木树种;柿树属乌木类中的蓬塞乌木被取消。此外,原属于柿树属乌木类的毛药乌木被归为条纹乌木类;将原鸡翅木类中的铁刀木属改为决明属。
此外,修订后的标准将黑黄檀认定是刀状黑黄檀的异名,铁刀木属改为决明属。宵迪表示,这些变化都是来自国际植物分类学领域做出的相关调整。蓬塞乌木被取消则是缺乏相关资料,目前国内市场此类树种也极为少见。此次国标修订后的树种虽有变化,但是大多是根据学术界变化而来,并未增加或删减红木树种,对于消费市场影响并不大。
新京报记者发现,新标准增加了“红木类别一览表”,包括树种名称、商品名、主要产地以及管制及保护信息。29个树种中,有17个树种被列入CITES公约附录二管制;有3个树种被列入***植物名录二级保护。其中,降香黄檀、刀状黑黄檀更是被“双重保护”。
《红木》标准在整个红木行业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从出口贸易,到下游红木制品,无不与红木木材测定有着莫大的关系。新京报记者发现,新标准关于红木的判定仍未确定到“类别”。“判定”章节明确提出:“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判定为红木,并确定红木类别;在生产、经营和贸易活动中应标明红木类别的中文名、拉丁名及产地。”
此外,新国标由原来的“测定方法”改为“试验方法”和“判定”,在试验方法方面,删除了“管孔测定”方法,新标准中的试验方法包括“木材构造特征”、“材色”、“气味”、“气干密度”四个方面。据业内人士介绍,原标准中的“平均管孔弦向直径要求”实际试验中有难度、不易操作,导致变异性较大,因此将此删除。新标准的试验方法丰富了检测环节,将更为科学可靠。
红木家具表面不允许使用边材
对于非工艺品类的红木制品用材,在外观质量要求上,明确要求正视面(即产品正常摆放状态下,可目测的外表面)部件用材不允许使用边材;除了正视面之外的其他部件用材中,不含边材类的非工艺品类红木制品,不允许含有边材;含边材类的非工艺品类红木制品,其边材面积应不超过该部件表面积的10%。
标准规定红木制品用材的含水率应为8%至产品使用地区的木材平衡含水率。“树种要求”则应符合标准《红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