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补贴纳入统筹调度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口罩或者防护服生产企业对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和自产自用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企业,企业***补贴,凡在疫情防控期间将相关产品发放给本企业员工用于连续生产经营的,不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和企业所得税。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的***、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企业参展补贴,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一厂一组” 驻厂联络制度纳入统筹调度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口罩或者防护服生产企业建立“一厂一组”驻厂联络制度,专人专班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和自产自用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企业的原辅材料、生产设备、能源要素等方面困难问题,企业补贴,督促企业将自用以外的相关产品按疫情防控期间***采购价格优先售给辖区其他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请材料
(一)网上材料
企业登录“高企工作网”,按要求填报电子材料并完成提交。
(二)纸质材料
01.高企工作网填报生成的《复审申请表》;
02.材料目录;
0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04.企业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报告;
05.知识产权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06.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附加盖公章的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信息表;
07.近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主表及附表一(加盖企业公章);
08.由具资质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09.经符合《认定办法》规定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验原件、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企业近三年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11.企业研究开发的***管理水平的情况说明;
12.其他证明材料。

(一)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1.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及其分项明细(见附表1); 2. 技术性收入及其分项明细(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承包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接受委托科研收入等)(见附表1); 3.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之和; 4.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之和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 (二)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分年度分项审计 1.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总费用、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2.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3. 研究开发经费及其分年度分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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