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1、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
⑴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⑵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⑶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⑷多孔板、积灰斗、手推1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1挂板不用卡环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不准双拼吊。
⑸吊砌块必须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⑹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⑺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⑻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⑼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⑽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2、常用起重吊装机具设备的安全使用
此部分内容主要涉及相应常用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在此不做为内容学习,但大家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相应规程的规定指导和要求施工。(4)电动梁式起重机的种类有电动单梁起重机、电机葫芦双梁起重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电动双梁悬挂起重机4种。具体内容可参见建设部2001年7月30日颁布的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或J119——2001)及集团公司设运物【2002】207号文《关于印发﹤主要施工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通知》进行学习和指导施工。
起重机械安装申请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一)起重机械设备报装申请表一式四份(加盖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印1章);
(二)安装单位的有效安装资质1证;
(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安装方案、基础方案各一份(加盖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印1章,并有相应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单一式二份(要有工程项目总监签字,加盖监理公司印1章);
(六)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的安全措施审查;
(七)起重机械出厂时的产品合格证、监检证明。
第七条核验领牌在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办理,由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所提供的资料齐全,经核验符合要求的,发给使用登记牌。此牌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核验领牌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安装单位自检表;
(二)使用、安装、监理、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证明;
(三)检验检测报告。

看图了解起重机械的分类
起重机械的分类
按其功能和构造特点可分三类,即轻小型起重设备、起重机和升降机。
1.轻小型起重设备。
包括起重滑车、千斤顶、手动葫芦、电动葫芦、和普通绞车等。大多数用人力驱动。
2.起重机。按照构造特征可分为桥式和臂架式、旋转式和非旋转式、固定式和运行式等。
3.升降机。包括电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