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1503001000827002
二、项目名称: 2020年裕安区分路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标段
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分路口镇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市裕安区农业综合开发处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行政中心四楼
六、项目类型:√ 工程类 o 服务类 o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
2020年裕安区分路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分路口镇境内,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只能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开标顺序:按1标段→2标段顺序依次进行。
2标段:本工程位于裕安区分路口镇境内,主要内容为:梯形衬砌预制块渠道、U型渠道,过路涵、盖板涵、田间放水口,清淤整治土方、坝坡土方加培,田埂修筑,新建田间砂石道路,提水泵站,农田输配电等。本标段的投资规模约6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九、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3)具有省建设厅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依据安徽省水利厅相关文件规定,信用等级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十一、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十二、标段数:共2个,该项目为2标段。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8月31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安徽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2020年9月22日9时00分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o 总价中位值法
十九、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评审时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例:7月19日开标,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如年满60周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可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发放3个月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能体现聘用企业名称及拟委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工资打卡流水账单原件扫描件;属于弄虚作假的,其投标资格无效。
2、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参加开标会。
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该标段投标保证金为13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7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0年9月8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0年9月22日9时00分。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7、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
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奖项、业绩、荣誉等所有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开标现场不再接受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投标人在市场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9、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何工联系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0、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每个投标人只可以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开标顺序:按1标段→2标段顺序依次进行。
特别提醒: 按照《关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及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整治的通知》(六裕扫黑组[2020]3号)的要求,对招投标市场环境进行专项整治,作为2020年裕安区在十大行业领域开展13项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针对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诬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工作要求严厉查处。请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对本公司是否存在上述情形进行认真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