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识——双方已结婚,彩礼能否要回
如果双方已结婚,彩礼能否要回呢。婚姻法(二)第十条继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珐院应当予以支持:(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该条规定,如果男女双方已经结婚,要要回彩礼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只有在满足了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者两种情形之一,要求返回彩礼的请求才能得到支持。同时要回彩礼势必对对方造成一定的伤害,该解释进一步明确,在满足上述两种条件而要回彩礼时,还必须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由男方家给付女方家一定财物作为彩礼,这是当下很多地区结婚的一种习俗,但却不属于***中规定的结婚必经程序,所以即使双方没有给付彩礼,也不会影响到结婚正的领取。不过在给了材料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要回呢?关于2018年结婚彩礼能不能要回的问题,律师365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知识——离婚损害赔偿什么时候提出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1***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1***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1***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知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1力的;(四)暴1力、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
(一).法官自由裁量原则。这一原则,是英美法系***所采用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应该斟酌各种情况,以自由心证之原则来量定,并且没有必要显示该数额的算定依据”。《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0条的规定给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提供的立法依据。该解释第10条第(五).(六)项规定因素的确定方法,实际上是法官自由裁量原则。离婚损害赔偿实质是精神损害赔偿,依《婚姻法解释(一)》第 28条规定,处理这类案件时,可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的有关规定来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