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的***制度方面,港沿袭了英国的法制需要,早期的公司制度也机乎是英国公si法例的翻版。英国于是1862年颁发了《一八六二年公si法案》,在此基础上,1865年香港制定并颁发了《公司条例gt;》随后又制定并颁发了与之配套的《公司(登记)条例》、《公司(地方登记)条例》、等***规范,形成了香港***早的公司制度。
公司和公si法在西方ziben主义***已有很长的发展历史。据考验,英国早在某些方面8世纪初就开始有关公司的立法。与之相关的就是zhu名的1719年“泡沫法案”。作为英国的殖民地,香港的公司和公司立法深受英国的影响,即使自1948年后香港公si法已逐步走上***发展之路,香港仍然遵循英国公si法的基本原则。比较典型的原则如“刺开公司的面纱”,“董事的谨慎和对公司总裁的忠诚义务”等等。与中男内地的公si法不同,香港的公si法既包括成文法(即香港公司条例),也包括已经生效的判例。这就使得香港公si法能不断适应变化,即时通过判例作出新的决定。再一方面香港公司条例从1932年开始机乎每年都有修订,从而顺应了公司的不断发展。
香港公司注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由该公司董事和创建成员均同意注销;
2.该公司从未开始运作,或在紧接该申请之前已停止营业3个月以上 ;
3.该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 ;
4.该公司已取得税务局局长不反对撤销注册的书面通知 。
5.注销需半年以上时间,中间如遇年审,需照常办理年审手续香港公司注销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任何人明知或不顾实情向当局提供任何在要项上属于虚a假或具有误导性的资料,可处罚款及监a禁;
(2)有关公司注销的申请将会在宪报上公布两次;
(3)在首份宪报公告刊登后,将有三个月提出反对的期限;
(4)当局如在该段期间没有收到反对信息,便会刊登第二份宪报公告,届时该公司即告解散;
(5)申请人会在撤销注册的程序完成及该公司解散之后接获通知;
(6)不反对撤销注册的书面通知在申请人向注册处长递交申请之前,必须取得当局不反对撤销注册的书面通知;
(7)在要求税务局长签发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时,可能会被要求提交核数师报告及报税表或缴交商业登记证费,故在撤销注册是可能会牵涉到核数及商业登记证费用;
(8)在撤销注册程序进行的期间,遇到了公司成立周年日,公司仍需按时提交周年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