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外观专利申请***公司可以减缓吗?专利制度福利来了
2018年6月20日《关于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的公告(第272号)》涉及到以下几项内容的均可免征或减缴:
(1)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产品外观专利申请***公司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对于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18年7月31日(含)前的上述费用,应按现行规定缴纳。
(2)对符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有关条件的产品外观专利申请***公司人或者专利权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于2018年7月31日(含)前已准予减缴的专利,作如下处理:处于***当年起6年内的,年费减缴期限延长至第10年;处于***当年起7-9年的,自下一年度起继续减缴年费直至10年;处于***当年起10年及10年以上的,不再减缴年费。
(3)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在di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可以请求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专利申请的不授予条件
各国专利***定不同,中国和多数***都要求发明应具备新颖性、***性和工业实用性。新颖性指在提出专利申请之日或优先权日,该项发明是现有技术中所未有的,即未被公知公用的。凡以书面、磁带、唱片、照相、口头或使用等方式公开的,即丧失其新颖性。有些***采用世界新颖性,有些***采用国内新颖性,也有些***公知以世界范围为标准,公用以本国范围为标准。***性也称创造性,指发明在专利申请时比现有技术***,其程度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人员不是显而易见的。实用性指发明能够在产业上制造和使用。
按《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对违反***、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下列客体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的诊断和zhi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排名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定授予专利权。
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
专利申请人,是就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人。专利申请人是指对某项发明创造依***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专利申请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专利申请权人是有资格就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专利没***前的申请人叫专利申请人。申请人是针对发明人的发明申请专利的人,可以是发明人或者发明人的单位,或者发明人***给其他的个人或者单位申请,如果***后专利***,专利申请人就是专利权人。
专利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一旦发明的专利被***、科研机构或者企业所采用,发明人将得到一笔丰厚的报酬,报酬的金额与发明的专利的价值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