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化设计
利用型材加工,通过螺栓连接解决了楼梯模板焊接定型造成各部件位置相对固定不变的问题,采用16#槽钢作为模板支架,两侧末端通过10mm厚“L”型连接板与横向短槽钢支架螺栓固定,形成模板支架架构。
楼梯钢模板各功能部件如下图①~⑥,其中模板支架部件通过连接角钢部件与踏步挡板部件采用40mm长8.8级螺栓连接,达到楼梯模板可在操作面一一被散拼成整体使用,可拆解成每个单体部件搬运;也可在使用前现场组装完毕后再整体吊装、整体拆除,实现了楼梯钢模板的工具化。

钢模板改为竹胶板监理未反对推定为变更的做法值得商榷。建设工程行业的一个基本的交易习惯,任何变更未经监理或发包方批准不得实施。而本案钢模板改为竹胶板未经监理或业主同意是确凿无疑的,就监理的义务而言,施工方采用更能保证质量的施工措施,监理是没有反对的理由或义务的,应当推定为施工方自愿的赠予行为或对业主的让利优惠行为,而不能简单推定为监理同意变更增加费用。

根据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的规定,工程量争议当然包括工程实体工程量和措施性工程量(如模板)基于这个法理施工单位必须证明发包方同意施工。本案仅以监理未反对就推定为变更显然值得商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