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解决不了你的穷
想用殡葬行业脱贫致富,更要慎重了。辛苦就不说了,但待遇也仅仅是比一般行业高那么一点,且遭受行业和外界的隔离,除非你想静一静,需要冷静,否则别进来。
今天来说一下一般公墓的使用年限问题。
在清明节前后,***的问题是很突出的一个问题,困扰了很多户人家。现在的很多人都会认为买***就和买房子是一样的,土地的使用权限可以保留70年之久。但是事实上这是不正确的。现在不少地方的殡葬条例或者是公墓的管理办法都有规定,一般的墓穴是使用年限都在二十年一内,不可以超过二十年。

每年清明节期间,公众都会产生的“规定公墓使用年限20年是否太短”、“买了墓位难道不能使用”等疑问。
相关部门负责人解释说:《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20年使用周期是出于20年一代人的考虑。在现实中,使用满20年后,如果丧主还想继续使用墓穴,可以再缴管理费。
20年为墓穴使用周期?
我国目前的公墓有两种,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城市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是利用农村集体土地中的非耕地,一般是在荒山上建造,不用花钱购买;城市公墓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前者主要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存放骨灰的场所,后者允许市场资本经营。

天津公墓服务中心检索相关***后发现,颁布的规章《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并未对公墓使用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只规定“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不得超过20年”。
1998年国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规定,今后***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在各地殡葬管理***、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中均有对墓穴使用年限的规定。
《殡葬管理条例》同样没有规定公墓使用期限,其中有关的规定是: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