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东莞市尚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普通会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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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广东 东莞
联系卖家:余春萍
手机号码:13925539239
公司官网:www.shangke0769.com
企业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横坑松溪路129号5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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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东莞市尚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市尚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是由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在广东设立的综合性的商标、专利代理机构(机构代码:11335)。尚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国际商标协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与合作;在**主要省份和城市设有办事机构。东莞市尚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

南城区技术专利侵权品牌企业“本信息长期有效”

产品编号:1319962856                    更新时间: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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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尚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东莞市尚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商标专利知识产权贯标高新认定
  • 公司官网:www.shangke0769.com
  • 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横坑松溪路129号5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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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春萍 1392553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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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专利侵权的***责任

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认定专利权的行为是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之一。专利侵权给专利权人造成了损失,侵权确定后,人民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责令侵权人予以赔偿。赔偿数额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根据《专利法》第65条的规定,即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具体来说,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情况下,我国《人民关于审理专利***案件适用***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1条规定,人民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依照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专利侵权的基本内容

判定原则

我国现行《专利法》对专利侵权的认定没有作出详细规定。各级和专利行政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时已经广泛采用的判断标准有以下几种:

1覆盖原则

覆盖原则或者全部技术特征原则,即被控侵权的产品或者方法中含有权利要求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在判断是否为专利侵权,应当将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和专利权利要求进行比较,如果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具备了权利要求里的每一项技术特征,或者说逐一要素相同,专利侵权成立,这又被称为相同侵权或字面侵权。

2等同原则

等同原则认为,将被控侵权的技术构成与专利权利要求载的相应技术特征进行比较,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研究了专利权人的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后,不经过创造性的智力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诸如采用部件移位、等同替换、分解或合并等替换手段实现专利的发明目的和积极效果的,并且与专利技术相比,在目的、功能、效果上相同或者基本相同,则应当认定侵权成立。



  专利侵权赔偿标准

  1.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

  高院规定第20条第三款:“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这里需要注意,在会计制度上营业利润和销售利润的区别。

  2.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

  高院规定第20条第二款:“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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